陈先生-建议针对零点零一便利店销售香烟加强监管

    信件主题: 陈先生-建议针对零点零一便利店销售香烟加强监管
    来信人: 陈先生 来信日期: 2019年12月03日 来信编号: DH201912030008
    信件内容: 2019年12月3日凌晨1点,陈先生在高新区永定路的零点零一便利店,花费45元购买一盒硬中华烟,陈先生吸烟时发现该烟的焦油含量不足,陈先生认为是假烟,现建议相关部门调查核实,针对该店的所销售香烟加强监管。
    信件回复: 市烟草局:接到投诉后,我局执法人员当日早上10点左右电话联系举报人陈先生了解情况,多次拨打陈先生电话无人接听,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高新区永定路零点零一便利店依法进行检查,在店内所销售的硬中华卷烟均为真品卷烟,在店内及库房未发现其它假冒伪劣卷烟,直至5日早上,我局再次电话联系陈先生,电话得以接听,向陈先生反馈调查结果,举报人陈先生表示了解情况并感谢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市烟草局
    回复时间: 2019年12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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